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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县理论中心组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“严于律己”专题研讨会

来源(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) 作者() 阅读()2015年8月26日

821下午,漳县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“严于律己”专题第一次研讨会,县四大班子领导、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讨,市远程办主任、市委组织部第四调研督查组组长张建平到会指导。专题研讨会由县委书记党建中主持,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李新定组织学习了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(第十七章第三篇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》)、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》,县委常委、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组织学习了《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》(第五章第三篇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》)等篇目。县政协主席包早福,县委常委、县人武部政委毛克诚,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包世权,县委常委、县委统战部部长贾元,县委常委、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文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贵元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有明,县政府副县长李晓毅,县政协副主席包海燕,县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柴永祥,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赵金铸等11名同志围绕“严于律己”作了发言。

党建中要求,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发言要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摆进去,既谈学习体会、也谈工作情况,既谈收获、也谈问题,既联系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、又联系自身存在的个性问题,发言内容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所分管行业、系统和领域特点,对照“三严三实”要求和“不严不实”问题具体表现,说明白自身差距,讲清楚整改要求。

党建中指出,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严以律己的优良传统,“吾日三省吾身”“归咎于身,刻己自责”“善禁者,先禁其身而后人”,讲的都是“严于律己”这个道理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严以律己,就是要心存敬畏、手握戒尺,慎独慎微、勤于自省,遵守党纪国法,做到为政清廉。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,只有常怀律己之心,才能坚守道德防线,永葆政治本色。“严于律己”的提法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纪律观。党员领导干部只有“严于律己”,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,保证党的坚强领导,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,逐步实现党的奋斗目标。“严于律己”的核心是增强党性自觉和纪律自觉。首先要坚持自律,同时还需要按照党的各项纪律严格要求自己,言不出格、行不逾矩。要做到“严于律己”,就必须增强党性自觉和纪律自觉。有了党性自觉,就能够严格按照党的宗旨办事,真正做到共产党员的“慎独”。“严于律己”的关键在于行动自觉和自我改造。在言论上“严于律己”,积极引导社会舆论,特别是在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现实问题上,要主动发声、解疑释惑,做思想的引领者、先锋队。在政治上“严于律己”,要求党员干部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遵守政治纪律,维护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方针政策、各项制度以及组织原则、组织纪律。在工作上“严于律己”,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上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坚持民主集中制。在生活上“严于律己”,要求党员干部遵守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“双十条”和市、县委“八项规定”,要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,经常自我反省,勇于接受别人对自己的批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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